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院教学研究工作及教学成果的科学管理,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总结和推广相关教学成果,表彰在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发广大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二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系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近年来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创新性强、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优先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所取得显著成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依托教研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已经通过结题验收),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中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和产教融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第四条 符合上述规定,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可申请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的时间是指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到推荐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已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如内容没有重大突破,均不得再次申报。
第五条 申请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风,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为人师表。
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做出了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学院的教学、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
4.第一完成人必须为学院教职工,近三年主要完成人或集体工作量饱满,教学任务完成质量高,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
5.申请院级教学成果奖,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三家,鼓励院内各单位联合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八人。
第三章 评审时间、标准和奖励办法
第六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七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壹名、二等奖贰名,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为:
1.一等奖标准: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和明显突破,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或在院内产生重大影响。
2.二等奖标准: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较大成效,在院内处于领先水平,在院内产生较大影响。
对不符合各奖励等级评审标准的教学成果,遵循宁缺毋滥原则,允许出现该等级奖项空缺。
第八条 对获奖成果,授予成果完成团队获奖证书,教科研工作量参照文件《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教科研工作量计分细则》。
第九条 获奖的院级成果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资金进行继续培育;获奖成果也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评定先进、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在院级成果奖基础上,重构完善优化后再评,根据质量推荐申报。
第十一条 学院鼓励、支持学院教师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三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联合申报,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奖的教学成果,完成单位只要有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署名字样的教学成果,学院根据获奖级别,个人排名,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委办),挂靠科研部,具体负责评审工作。严格实施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十三条 评审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项目,须有参加投票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十四条 申请院级教学成果奖,由各系部在初评基础上择优向学院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部门在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具体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如下:
1.教学成果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附支撑材料(如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等);
2.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填写推荐意见,择优向学院推荐;
3.评委办审查核实推荐成果和申请材料;
4.评审委员会评审教学成果,形成评审意见(含获奖成果、奖励等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意见),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对评审通过的拟获奖成果及其主要完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委办提出,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不符合上述规定异议不予受理。确有必要,可组织专家组对异议成果进行复评。
6.公示无异议的教学成果提交学院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学院对荣获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高等教育(本科)类项目给予1.5万元的立项培育经费;荣获二奖的高等教育(本科)类项目给予1万元经费进行省级教学成果奖立项培育,在建设期开展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通过了结项考核的项目,不能再次参评进行再次培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获奖教学成果系职务作品,其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属于学院,获奖集体或个人应承诺其教学成果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获奖教学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撤销其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williamhill官网工程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湖工大工程〔2013〕51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