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科研促进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团队培育、人才培养的工作思路,以申报高层次项目、产出标志性成果为导向,以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提升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williamhill官网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科技部等八部门williamhill官网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国科发才〔2022〕255 号)、省政府办公厅《williamhill官网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54号)和国家标准《GB/T7713.2-2022 学术论文编写规则》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形式、合同形式和委托方式的特点分为院级以上纵向教研、科研项目;院级教研、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1.院级以上纵向教科研项目:指学院教职工担任负责人的国家、省市、部委各类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等。学院与外单位合作承担并签订合作协议,并且外单位转拨经费(实际到达学院账户的金额)以来源划分是政府财政资金的上述各类项目专题。纵向教科研项目的来源及类别分为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市厅局(含县)级项目和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委托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级及以上项目)和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的各专项课题按照纵向教科研项目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院级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指纳入学院教科研计划,由学院立项并提供教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院级审批立项)。
3.横向科研项目:指学院教职工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学院名义签订合同,承接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委托的各类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项目等。包括以合同方式委托学院开展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研究经费到达学院账户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 科研项目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1.科研部是学院对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教科研项目规划、选题、申报、立项、年度检查、结题验收,负责成果评价、奖励申报,负责专利申报、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对教科研人员教科研行为的指导和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系(部)是教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教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学术团队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本单位教科研项目申报、专家论证和初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教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或合同开展研究工作,并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为教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落实本单位教科研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工作。
3.学院其他部门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的教科研项目,按照项目对应的学科归口由相关系(部)管理,或者由科研部直接监管。
第四条 教科研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申报做到实事求是,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执行按项目申请书或合同要求开展科学研究,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项目经费使用合理合规;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做好总结,按时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第五条 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申报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科研成果、专业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学评估项目、教师教学竞赛等,按照项目教科研工作总分值的30%另行核算职能部门教科研工作量分值。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由科研部统一跟踪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在科研部主页及时发布申报信息,根据申报条件动员、组织、指导和协助教师进行申报,依照相关办法和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学院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应综合评判项目申请人和团队的执行能力,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申请人须根据项目指南和申请书的要求,加强可行性论证,对申报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现状、人员组成等做真实性陈述,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第八条 院级教科研项目是促进学院科研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争取国家和省级教科研项目为目标,稳定培育及支持一批优秀学术团队。科研部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与方向以及学院教育教学科研改革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院工作要点,拟定年度教学、科研研究重点范围或课题。在教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进展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课题组成员,最大限度地整合院内外资源,逐步形成稳定的教科研人才队伍。
第三章 评审和立项管理
第九条 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以科研部下发通知为准。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原则上从当年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科研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回避制度,专家评审组对项目充分评议后择优推荐。
第十条 申请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和必备的研究条件。项目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的主要承担者,项目组成员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一般不得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每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院级教学研究及院级科研项目。已主持省级、院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申报新的院级教研项目。已主持院级科研项目尚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得申报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第十一条 院级教研项目、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由科研部对全院申请的项目进行汇总、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然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公示投票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立项项目,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 各系(部)推动项目管理由重过程管理向效果管理转变,在立项通知下达后,根据申请书或合同中设定的目标,加强项目关键环节考核;院级教科研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长期研究项目可分阶段申报,重大研究项目可适当延长研究时间。
第十三条 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由第一洽谈人或者由委托方指定人选担任项目负责人。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立项按照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服务流程执行。项目负责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填写合同条款的内容,或者使用委托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书加盖“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科技与成果转化合同专用章”。
第十四条 为保证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正常执行,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委托方是否具备相应条件,如资金、科技力量、设备等。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无经费到账导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由项目负责人追回所签合同。对于未经学院同意或私自以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学院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各系(部)制定本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时间和方式等,报科研部备案。通过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推动形成良好科研创新和育人环境的引导机制,探索在教科研服务与管理工作中强化契约精神的可操作性,初步形成以契约精神为基础的科研运行机制。各系(部)先行先试,将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作为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回归学术初心,改变在教科研工作中出现的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现象,准确把握产学研合作协议和科研项目的数量及经费规模、教科研活动育人作用、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常态化、学科特色提升学院排名、学术交流成效、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蕴含的法治理念和未来趋势,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报本单位备案。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于每年上半年填写并提交《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教科研研究项目研究进展调查表》,总结本年度的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科研部备案。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由科研部汇总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后于第二年一月报省教育厅。无故逾期不报者,按无故中止研究项目处理。
第十七条 针对项目负责人自身原因中断研究工作的现象,各系(部)须建立健全突发问题和潜在风险预警机制,原则上同意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由项目组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各系(部)提交书面申请报科研部审核。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执行,不得无故不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违反者将撤销其承担的项目,追回已拨的经费,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教科研项目。
第十八条 对于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市厅局(含县)级项目和院科研重点项目,学院将作为重要科研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科研部会同有关系(部)按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年度检查,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进度、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经学院评审立项的所有项目,经费从学院教科研研究专项经费中列支。剩余10%的项目经费(含横向科研项目)需凭科研部开具的结题通知单和相关票据到财务部结算。项目经费发票报销,要求以年为单位进行相关报销,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由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教科研研究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如下:
1.国内调研差旅费;
2.必需的材料费、仪器设备费;
3.试验检测费;
4.必需的计算机软件购置费;
5.技术资料费和鉴定材料费、评审费;
6.必需的会议(包括研讨、论证和鉴定会等)和专家咨询费;
7.教科研研究论文版面费;
8.直接为教科研研究服务的其他费用,但省级教研项目及院级教研项目不得开支劳务费。
同时各系(部)需对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横向科研项目的报销参照《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五章 结题验收
第十九条 纵向教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均需进行结题验收,履行相关手续。系(部)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准备。项目负责人需根据结题要求认真填写结题材料,必要时还需编制经费决算,报财务部审核。
第二十条 科研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验收材料、研究工作、成果质量等进行审核,保证按期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相关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结题手续。
第二十一条 横向科研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结题报告,经委托方审核盖章后,到科研部办理结题手续。
第二十二条 院级教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实施院系(部)两级管理,强化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术交流,如检查汇报会、总结交流会、院内专家评议会等。通过结题工作推进学术交流、促进学科交叉和形成创新点。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相应类别的结题报告书,连同最终成果及有关资料提交所在系(部),申请结题验收;
2.系(部)邀请同行专家会同科研部组织结题工作会,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系(部)负责人在结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部;
3.科研部根据结题项目随时对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除病假、产假以及因公出差等原因外,原则上无法按期结题和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纵向科研项目和院级科研项目,准许一次申请延期机会,在约定的延期时间内,仍未结题,作撤项处理,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
第六章 科研成果管理
第二十四条 科研部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评价(包括评定、评审、鉴定)、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科技奖的申报等全过程管理;软件著作权及专利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成果且符合申报范围的,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第二十六条 凡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成果,按国家、省、市有关条例准备相关资料,填写各种申报表、鉴定书,并提前查新检索。
第七章 教科研项目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从事涉密科研项目的课题组和学生,系(部)要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各系(部)在项目申报、立项和验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定密建议,项目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将科研任务外包、转包他人,利用科研项目为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科研项目安全。
第二十八条 各系(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教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归档范围包括项目的前期、中期和结题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 为推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教科研管理服务效率和动态监管水平,各系(部)主管科研工作的副主任或副部长应协助项目负责人及时更新本部门教科研管理的相关资料和数据,项目负责人须重视教科研项目资料的积累,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和数据的电子归档工作,不得迟报、拒报、漏报和虚报。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类教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含论文、专著、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williamhill,williamhill官网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湖工大工程〔2012〕2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研部负责解释。